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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難忍! 環署受理陳情年逾七萬四千件

記者 周玲秀 / 攝影 柳中屏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2/04 22:37
最後更新時間:2017/12/04 22:37

環保署2016年受理26萬1656件陳情案,其中以異味與噪音各約占三成。隨著現代生活品質提升、加上居住密集,噪音對民眾來說影響機率越來越大,海大教授許榮均指出,南霾害、北噪音,可能是未來兩大公害。也有專家指出,現況單純從音壓、分貝數來判定並不足以反應現況,標準的制定需要考慮人因感受,也應從台灣民眾喜好來做定義。


 

大樓工地緊鄰住家,施工的振動噪音讓住戶好苦,住戶無奈表示,不堪其擾只好搬走。

工地的噪音最讓人難以忍受,根據統計,2016年全台灣關於噪音的陳情處理案件高達74600件,其中就以營建工程為主。而接獲通報要怎麼確認噪音有沒有超出標準?就要專業儀器來鑑定,測噪音得要在沒下雨且風速五公尺以下。

噪音判定管制值要看時間、地點、類型決定,第二類就是所謂的住宅區,國家公園、工業區、其他區一樣是日夜間分貝數規定都不同。新北市環保局股長邱信翰表示,罰金是1萬8到18萬,要看它超過的標準。但第一次的告發基本上是沒有罰款,假設四天後還是超標就進行裁處。
 

全國噪音陳情處理案件近三年逐步降低,但是從陳情數量看來,2015年88706件至2016年84707件,陳情與認定能處理的似乎有段差距。新北市環保局空品科長李俊毅指出,以陳情案件來說一年大概五萬多件,噪音裡面就占快兩萬多件。

現有分貝數管理不能完全滿足民眾需求,專家指出以音壓值標準,85分貝以上才能反應聽覺受害,65到85分貝表達力已不完全,而65分貝以下反應程度更低,也忽略的低頻噪音的影響。新北市環保局空品科長李俊毅表示,希望從源頭來或行為管制上來改善噪音,根據國外的文獻或者是一般民眾在夜間要睡眠的時候希望噪音分貝更低一點,甚至可能要低到40分貝對健康比較好,慢慢的民眾在生活上對噪音要求的品質也越來越高。

分貝數都在75左右,但不同聲音帶來的感受不盡相同,對於民眾陳情往往難以被認定為是噪音處理,專家認為現行判定方式是以A加權音壓為主,忽略了人因人的感受。東南科大電子工程系助理教授吳孝文表示,心理聲學就討論有幾個參數,響度銳度或者是調度或者是聲音起起伏伏的程度,來表達人對於聲音的喜好。

而且受到人體構造影響,人聽到的聲音並不是單一指向。年齡、文化、背景、教育等等,都會影響到人對聲音感受,例如小巨蛋演唱會場內嗨翻,場外居民卻很困擾,最後衍生出阿妹條款。東南科大電子工程系助理教授吳孝文表示,比如說跑車的聲音年輕人就非常喜歡,可能年紀比較大的人就覺得是一個負擔,所以聲音的好壞是由人去評價出來。

因為對人體來說,持續接收到不喜歡的聲音就是負擔。台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張育彰指出,任何有感官的刺激對於大腦來講都是一種負荷,大腦都必須去因應這個刺激的訊息,更何況是一個嫌惡的刺激噪音,就增加更多的負荷。

隨著現代生活品質的改善,噪音的定義不同於以往,大小聲不再能完全代表民眾好惡,這規定的制定可得跟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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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環保署#影響#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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