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傳媒報導】司改國是會議今決議將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將來三審定讞後,將可直接在大法官會議中爭取翻盤,至於是否溯及既往、總統蔡英文所指「不公平的司法審判」而入獄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貪汙案是否適用?將由司法院訂配套方案後再決定,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則擔憂,大法官多是政治任命,此制度很可能造成選擇性辦案的質疑,將來進入裁判憲法審查的案件,很可能都是政治性案件,應該要向人民說清楚。
我國現行司法制度採三級三審,一審地方法院、二審高等法院,最後由最高法院三審定讞,若被告不服已確定判決,目前可以提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大法官解釋,若大法官認定判決中適用的法律違憲,只會宣告法律違憲,不會將案件改判,當事人得依大法官解釋向最高法院聲請再審才有可能翻盤,但司改國是會議認為,可以「裁判憲法審查」縮短人民獲取正義的程序,直接由大法官審理已確定案件,若此制實施,將翻轉我國百年司法制度。
對於裁判憲法審查制,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今在會中表示,能保障人民權益的改革他都支持,但要先解決違憲爭議,因《憲法》第78條規定司法院負責解釋憲法,並沒有包含對確定判決的合憲性審查,若要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可能得先修憲;但司法院長許宗力對此不認同,許宗力指出,要不要讓大法官審查確定判決的合憲性,這是政策選擇問題,沒有違憲問題,因為《憲法》第78條指的司法院解釋憲法,當然也包括解釋法院確定判決是否違憲。
許宗力會中也說明裁判憲法審查的成本考量,他舉德國為例…【點我看更多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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