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食安議題延燒,知名麻辣鍋鼎王意外被發現,湯頭居然有加雞湯塊熬煮,但客人卻渾然不知。立院昨天三讀通過被稱作「鼎王條款」的食安法25條修法,未來散裝食品、餐廳所端出來的菜色,也都要參考包裝食品的產品標示,清楚揭露內容物有什麼。至於要標到多細,食藥署還要討論,花半年研擬再上路,未來,餐廳標示不實最重能開罰300萬。
麻辣火鍋店員:「我們這間店最特別的就是麻辣鍋跟牛奶味噌鍋,那我們麻辣鍋是由中藥跟牛骨熬煮的。」
到麻辣鍋店用餐,湯底用什麼料熬煮,通常是客人有問,店員才會介紹,但未來將改變,通通要標清楚,像麻辣鍋湯的基底,用的是大骨熬湯,還是大骨粉泡的,就要清楚標明,10多種中藥材到底是什麼,像花椒、陳皮、甘草、豆瓣醬,可能也要通通寫出來,食安法25條修法,在立院三讀通過,要求散裝食品、餐廳即食品,都要參考包裝食品、標示,現行只標品名跟原產地都太過簡單,而且標示不實,最重能罰300萬,第一波鎖定火鍋湯頭跟重組肉,被稱作鼎王條款!
食藥署食品副組長薛復琴:「是不是要全部,所有的東西全部都展開,或者是說,只是揭示一個重點,還是說,其實我只是揭示給消費者說,這是一個由大骨熬製成的,或者是我這個是由食品添加物調製成的,我想這都是不同強度的標示方式。」
到底內容要標多細,食藥署還要討論,就擔心業者反彈,畢竟加什麼料屬於商業機密,但也有業者樂觀其成。
麻辣鍋業者王清華:「會不會食材的秘密曝光啦!或者暴露出來被別人抄走,沒這麼偉大,老實講,我們認為說,尤其我們業者都很清楚,麻辣火鍋的鍋底它的食材,大概有就是那20來種食材,翻過來覆過去,你多一點,我少一點。」
用料實不實在,通通攤在陽光下,立刻高下立判,有業者認為,公布食材不代表公布配方,要學走可不容易,反而有正面幫助,對消費者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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