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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泡湯!租店禁營業 控房仲沒告知

記者 藍于洺 / 攝影 楊育昇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6/26 17:3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新北市有一名李先生,透過房仲承租了店面,準備要開養生館作生意,花了70、80萬去裝潢,加上租金總共100多萬,沒想卻因為用地不符無法開業,李先生認為當時的房仲業者沒有說告知清楚,但業者則是表示,當時該告知的絕對有告知,現在發生糾紛,雙方各說各話。

看著店內的裝潢拆得一乾二淨,承租的民眾既無奈又生氣,他怎麼也沒想到,信任房仲專業,租了店面花成本裝潢準備開業,卻發現根本不能開。投訴人李先生:「房仲說這沒有問題,因為我們說,我們可能要做一個按摩店,可能盲人或是泰式的按摩店,結果呢租約打了,然後後來發現這不能租,因為它不能做養生館。」

根據民眾陳述,日前他想開一家養生館,因為信任房仲的專業,以為找大型的仲介公司,就能有好的地點店面,承租了房仲介紹的店面之後,花了70、80萬進行裝潢,一切就緒了,準備開張大吉,卻發現養生館沒通過審核,執照根本申請不下來。投訴人李先生:「他幫我們促成了這個租約,跟房東承租了以後,我們才知道,原來被騙了,他提供應該是不實的資料,讓我們受騙。」

因為這裡被前一任租客租來當作工廠,申請執照過程沒有問題,但因為李先生這次申請養生館,卻無法申請到執照,導致李先生前後裝潢和租金花了100多萬元,他認為房仲當時完全沒有告知,導致裝潢完了卻無法開張,讓民眾氣炸了。

依照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房仲業者有義務提供買受人或承租人關於不動產必要的相關資訊,以及房仲業者應該要主動調查不動產之瑕疵問題,來告知買受人或承租人,面對李先生的指控,房仲業者也有話要說。房仲業者:「因為他可能,他的行業比較特殊,屬於比較八大行業,他知道啊,那個跟屋主都有談過啊,屋主也知道,有給他一個禮拜的時間,他也去查過。」

但房仲業者聲稱自己該告知的都有告知,也有給承租方鑑賞期時間,讓他們去處理申請問題,一切依照程序而來,當時對方說一切都OK,但現在卻發生承租糾紛,雙方各說各話,後續的責任問題,恐怕還有得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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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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