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保拍攝嗆聲影帶,檢方經過4個月調查,上午偵查終結,對涉案相關人等具體求刑,其中周政保求處2年有期徒刑,協助拍攝的記者史鎮康、以及他的主管張裕坤則是幫助犯各求刑1年,罪名都是恐嚇危害安全罪。
周政保亮槍事件,檢察官作出起訴處分,對3名被告具體求刑,其中主嫌周政保涉及恐嚇危害安全罪,求刑2年,至於史鎮康及張裕坤,則列為幫助犯,具體求刑1年。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宏謀:「郭平輝他們為了要對,另外一位劉先生來恐嚇,所以才找了史鎮康他們,還有周政保來拍攝這個光碟,檢察官認為這是涉嫌恐嚇,還有幫助恐嚇。」
張裕坤得知自己被依幫助恐嚇罪起訴,也透過律師,表達自己的感受。張裕坤委任律師:「我從他的語氣裡面,可以聽得出來他很沮喪,他是從新聞報導的角色和作為,去從事這個報導事件,他沒有幫助的犯意,所以他當然覺得,這樣對他不公平。」
而史鎮康在得知自己同樣被起訴,也第一時間向律師表達自己的心情。史鎮康委任律師盧永盛:「其實他到現在還是覺得難過,這一部份我們覺得說,檢察官有嚴重的誤會,我們覺得應該屬於一個,新聞自律的問題,在這方面來講的話,他做得不夠周延,但是和恐嚇罪的構成要件,還有一個很大的差距。」
對於這樣的結果,2人都覺得難以接受,檢方雖然以幫助犯的身份起訴2人,並依減刑條例予以減刑,但2人的律師都表示,等收到起訴書後,一定會向法官做出無罪的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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