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自去年9月祭出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後,雖成功讓台灣房市降溫,但也讓許多「自住換屋族」受到衝擊。對此,央行在今(8)日宣布,將把換屋族出售舊屋的期限從1年延長至18個月。
央行出手開通「換屋人道走廊」
央行在去年9月20日推出第七波信用管制,且為了在達成信用管制目的的同時兼顧民眾購屋自住的資金規劃,已提供實質換屋自住者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之1年換屋期限協處措施,而多數民眾也都已能順利換屋。
不過,今年因房市交易降溫,讓不少民眾反映出售舊屋的時間拉長,或是買賣雙方雖已簽約,但買方因貸款等待銀行撥款時間拉長,導致交屋期限被迫延長、無法在一年內完成出售。
因此,央行在考量實質換屋自住者的需求後,決定將原有的換屋協處措施之出售原有房屋期限從1年延長為18個月,自113年9月20日(含)以後錄案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另外,央行也同步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購置住宅貸款」、拉長換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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