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圓代工廠聯電被控涉嫌侵害美光(Micron)營業秘密案,高檢署日前提起上訴,對此聯電今天回應,公司員工在春假前收受檢察官聲明上訴,但上訴對象並不包括公司,公司部分已確定,誠摯希望司法能尊重告訴人的意願儘速結束本案。
聯電被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案,今年1月27日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宣判,原判決撤銷,聯電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緩刑2年;聯電與美光去年11月26日共同宣布,雙方達成全球和解協議,將各自撤回向對方提出的訴訟,聯電將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額保密的和解金。
聯合報今天報導,日前由檢察總長江惠民主持的會議上,多數意見對二審判決有所質疑,高檢署日前提起上訴,官司再現變數。
聯電今天表示,公司員工在春假前收受檢察官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刑字上重度字第4號判決聲明上訴,但上訴對象並不包括聯電,聯電部分已確定。
聯電重申,公司已與美光達成全球性的和解,雙方並在全球各地撤回對對方訴訟,且建立長久商業關係。
聯電表示,誠摯希望司法能尊重告訴人的意願儘速結束本案。
聯電先前協助中國福建晉華開發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技術,因台灣美光主管轉任聯電,致聯電接連遭到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美國司法部以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偵辦。聯電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支付6000萬美元罰金,約新台幣17.33億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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