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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函令放寬 最快明年第2季賣股可當日變現

責任編輯 吳家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2/29 17:30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29 17:30
投資人賣股最快明年Q2起可當日變現。(圖/中央社)
投資人賣股最快明年Q2起可當日變現。(圖/中央社)

金管會發布最新函令,將「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納入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擔保品範圍。投資人賣股,入帳時間可望改T+0、當日變現,不必再等T+2,預計最快明年第2季上路。

金管會28日發布函令,放寬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擔保品範圍,除原規定的上市櫃有價證券、國內募集投資國內投信基金或期貨基金受益憑證、中央政府債券、登錄櫃買的黃金現貨、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擔保品共5項以外,新納入「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函令自即日起生效。

 

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指客戶成交買進、賣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價金相抵後的應收價金,以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為擔保者,借貸期限以2個營業日為限。

換言之,投資人若有快速變現需求,將可向券商申請不限用途款項借貸,並以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作為擔保,支付2天利息費用予券商,入帳時間可從現行T+2縮短為T+0,當日變現。對投資人而言,資金運用靈活度大幅提高。

金管會證期局官員指出,券商公會2020年底建議證交所作此放寬,證交所進行風險和修法相關研議後,報知金管會,金管會評估後決定在年底發布函令予以放寬,預估將有助市場流動性和投資人資金運用便利性。
 

金管會統計,目前共有68家券商,其中有26家券商已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官員說,在金管會發布函令後,證交所預計明年1月初配合發布相關操作辦法,後續證交所及券商將修正系統,預估需時3個月左右,因此預計最快明年4月底、5月初左右可正式啟動,屆時投資人將可賣股當日就變現。(中央社)
 

#金管會#函令#券商#賣股#當日變現#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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