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今天表示,為增加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民眾將住宅委託代管業或包租業轉租,提供居住1年以上,可減徵地價稅、房屋稅各40%優惠,每屋減徵稅額各以1萬元為上限。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為健全租賃住宅市場,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11月8日公布「台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希望協助個人住宅所有權人處理租屋管理事務,並保障租賃雙方權利。
稅捐處說,住宅所有權人持有台北市房屋,若自行出租供住家使用,課徵房屋稅部分,2戶以內每戶稅率2.4%、3戶以上每戶3.6%,若委託租賃代管業或包租業轉租,減徵後,稅率約1.44%、2.16%,地價稅同樣可減徵,每屋減徵稅額各以新台幣1萬元為上限。
稅捐處表示,相關租賃住宅服務業者資訊,可至內政部不動產服務業資網頁查詢。
稅捐處指出,符合規定者,地價稅應於每年9月22日之前、房屋稅應於減徵原因發生起30天內,附租賃契約書、委託管理租賃住宅契約書影本等,申請經核准後,可自出租日當年起及當月起開始適用。
稅捐處表示,若逾期才申請,地價稅則要到隔年起、房屋稅要至申請當月份才能適用。民眾若需要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就近向所屬分處洽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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