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大廠永大獨立董事黃福雄今天上午將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解任獨董陳世洋案。陳世洋表示將依公司法規定訴請賠償所受損害,要求黃福雄連帶賠償在永大剩餘董事任期的薪酬損失。
陳世洋決定在扣掉相關稅費後,半數以上賠償金額將捐給「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
黃福雄今天上午9時將召開永大股東臨時會,討論解任獨立董事董陳世洋案,並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永大大股東日立提名謝志鴻作為股臨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黃福雄先前提出解任4大理由,包括陳世洋踰越審計委員會職權,執意作成股利配發建議案,附和公司主事者意見,違反獨立董事權責。
陳世洋今天指出,若黃福雄認為召集審計委員會是「違法召集」,可當下提出解任要求,卻拖到大股東日立單獨取得永大過半股權後才提出,這可證明日立自知理虧並確知無法取得其他股東包括外資在內的同意解任。
陳世洋表示,永大股利分配建議案,審計委員會即使非「應召開」審議,也必屬「得召開」審議,但絕非「禁止召開」審議。
陳世洋認為,要遏止剛好過半的大股東規避全面改選及累積投票制、惡意無正當理由召開股臨會、僅解任1席他方董事、並同額補選己方董事1席,建議修改公司法第199條,但在修法之前,應先由證期局及證券交易所要求公開發行公司修改章程,提高股東出席比例及表決權比例,才能保障市場派董事及獨立董事執行公司治理並監督公司經營席次。
永大原有9席董事,去年1月傾向支持現任董事長許作名的美商UT Park View, INC.及法人董事代表張偉聰辭職;去年4月董事之一、前任董事長許瑞鈞辭職,永大現有董事減至7席,包括董事長許作名、許兆慶、獨立董事陳世洋和陳麗秀;以及日立製作所代表人長島真、董事之一前任總經理蔡鋒杰、獨立董事黃福雄,兩方勢力目前形成4比3局面。
大股東日立去年10月本身加上全資子公司持股,已經持有永大股權比重過半達51.1%;另一股東寶佳集團合計持股比重約3成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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