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才假釋出獄,又犯下擄人強盜未遂案。警方調查,簡姓男子在18年前就有搶奪等前科,民國93年甚至在台北市天母行搶婦人,當時蘭州派出所兩名員警為了逮捕他受了傷,過程中簡姓嫌犯還一度搶奪警用配槍,幸好大腿被子彈擊中才落網,回想當時驚險瞬間,如今在航警局任職的黃瑞亮小隊長也說再看到他犯案不意外。簡姓男子前科累累,犯案後一再的換車、更換藏匿地點,相當狡猾!

航警局小隊長黃瑞亮:「當時我們壓制的時候他刀子還是一直在揮啊,企圖搶我同事的槍,當時我同事也受傷了,所以我在情急之下我有在請他棄械,他刀子也不丟,壓制過程我也開了三槍。」

借住友人:「他是我朋友,另外一個朋友,他就跟我老交情啦,以前喝酒認識就這樣子而已啊。」

記者盧以馨:「嫌犯犯案後深知自己行蹤會曝光,沿途找處所藏匿,最後投靠朋友新莊的租屋處,被警方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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