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10月,桃園一名小四的男童在奔跑穿越要去安親班,一輛貨車反應不及直接撞上,檢方將駕駛以業務過失致死罪移送,同時送事故鑑定會鑑定,而如今鑑定結果出爐,認為小貨車駕駛沒有肇事責任,認為是因為男童突然穿越馬路,才會造成意外,而擔心這會影響到司法判決家屬委託律師,要提出覆議。

當時小貨車駕駛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檢方也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做鑑定,而日前鑑定結果出爐,認為小貨車駕駛沒有肇事責任,認為男童在道路上奔跑沒有注意來車,就突然穿越道路才會造成意外,然而這樣的結果讓家屬難以接受。

事故鑑定報告中駕駛供稱,看到有人在奔跑,所以有減速,時速大約是30-40公里,沒想到對方突然衝出來才會撞上,男童的爸爸認為肇事地點在學校區域應該要減速,更何況事故前還看到男童,自己更應該注意。

同安里長 林峻宇:「我覺得對家屬非常不公平,對方肇事在非常快速的情況下撞到學童,甚至撞到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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