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 屏東縣一名教師連續2年參加台閩介聘(全國輪調)都受挫,引發屏東和台中兩縣市互責推諉,鏡週刊回到這名教師爭議起端的琉球鄉,試著拼湊當年抗議的緣由,當年發動集結的抗議陳姓家長仍憤懣難消,也說明了介聘糾紛為何至今餘波未平。
擔任教評委員的台中市大秀國小主任廖雅彬指出,方師介聘成功後未檢附2012年8月以後包含潮南和天南兩校服務資歷,一上網查詢才發現她控告同事和學校主管;但她在教評會上被詢及此事,卻一再說謊,矢口堅稱:「我從沒告過人,也不知道怎麼告…」但接著又說「(我)告人是有依據的…」,讓教評會覺得她語無倫次,缺乏為師者的基本素養。
此外,針對班級經營、親師溝通不良部分,方師回答避重就輕、不誠懇,家長代表列席強烈反對聘任。他還說,台灣的「不當教師解聘機制」程序冗長,走完「察覺期」、「輔導期」、「評議期」三道程序至少兩年;方師辯稱她的爭議、記過都「申覆成功」,那是因為她利用縣內調校的巧門脫身,其實屏東縣教育局已經對她啟動「不適任教師解聘」的程序,屏東縣不要的,為什麼我們要接收?
鏡週刊實際走訪當年發動家長抗議事件的琉球鄉天福社區理事長陳淑蘭,她激動地說:「講到這件事,天就烏一半」當年孫女和同學在四年級走廊撿到方師的教學光碟,身為班代的孫女好意將光碟歸還,卻被方師質疑「光碟怎會在你手上」,孫女被嚇得當場嚎哭;方師甚至私下發問卷揪出投訴她的學生,家長認為方師要學生互當「抓耙仔」搞白色恐怖,陳婦直言:「她根本就是不適任教師」但學校卻不敢啟動這項淘汰機制,因為有議員介入施壓,老師們也憂心被告。
抗議事件導致方師遭到記過和申誡處分,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認為學校援引法條和考核程序有瑕疪,撤銷原處分。天南國小校長莊忠勳指出,當年校方確實依家長投訴針對方師組成調查小組,最後她並未進入不適任教師流程,因為調查小組評估後認定未達輔導標準;至於教學能力和人際關係,莊忠勳僅淡地說:「人都離開學校了,不方便評論」。看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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