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棲區達新工業公司是亞洲最大雨衣製造廠之一,但達新中港廠卻為了節省空氣汙染防治規費,不僅短報原物料使用量,還從2009年起直接排放未處理毒氣,毒害鄰近居民。台中地檢署今(15)日依詐欺及《空氣污染防制法》起訴達新公司、3任廠長鄧淙文、黃振國、蕭明政及空污設備操作技術員張國書。
居民2017年檢舉,指達新公司附近瀰漫異味,環保局進行長期監控後,發現達新中港廠將未處理的廢氣直接排放。檢方持續調查發現,鄧淙文擔任中港廠長期間,為了節省繳納規費,曾指示操作員短報7成原物料及申報不實廢氣製造量,接任廠長的黃振國、蕭明政也短報規費,從2009年起至2017年,共短繳6871萬元。該公司在偵查時間已繳回不法所得。
2012年期間,因污染源處理設備處理量能不足,廠內廢氣瀰漫,當時的廠長蕭明政竟同意私設排氣設備,將未處理的DMF有毒氣體、VOCs有機溶劑廢氣直接「繞流排放」,排入大氣中,同時短報6成至8成的原物料使用量,進而短繳空污費,至2017年被查獲為止,已短繳4533萬餘元,排出的毒氣則估計高達800噸。
檢方指出,少量的DMF等毒性物質就會對人體有害,尤其接觸會對眼睛、皮膚及呼吸道造成剌激,高濃度下則會影響生育力,甚至死亡。不過依照修法前的《空氣污染防制法》,「繞流方式」排放廢氣僅有行政罰則,就算是今年8月修訂實施的《空污法》,也要不法排放達一定限值,對群體健康、生命有害才有刑責,因此難以對達新公司處以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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