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強闖幼兒園公審幼童,把孩子嚇到脫糞,甚至要求園方交出監視器畫面,惡行引發全台撻伐,法務部今(1日)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懲處,最後決議將林停職處分,並移送監察院進行彈劾。有官員透露,林俊佑的處分待部長核定後生效,停職期間的月薪將只剩1萬6705元。
法務部今日召開檢委會討論林俊佑懲處,一度傳出要將林調任澎湖地檢署,不料消息一出引發外界譁然,連澎湖縣長陳光復都親電法務部,要求撤回成命;經多次評估後,檢委會最後決議讓林留任花蓮地檢署,但予以停職,並移送監察院進行彈劾,待法務部長蔡清祥核定後,相關處分就會生效。
媒體報導,有不具名的法務部官員透露,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停職公務員每月只能領一半本俸,以林俊佑來說,他目前月薪約12萬元,但其中多數是專業加給和職務加給,本俸僅3萬3410元,因此停職期間只能領1萬6705元,而且不能兼職,將對其經濟狀況影響甚鉅。
44歲的林俊佑擁有台大法學和土木雙碩士學位,7年前分發到花蓮地檢署服務,原本前途一片看好,豈料他僅因懷疑女兒在幼兒園遭欺負,竟於6月21日和28日2度帶刑警到園內咆哮,甚至在教室「升堂」審問小朋友,還威脅園方交出監視畫面,如今不僅面臨法律制裁,更因遭停職導致收入銳減,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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