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議員陳傑麟近年涉嫌透過親友人頭帳戶,共詐領約新台幣342萬元助理費,遭檢方提起公訴;但檢方也認為,陳傑麟等4名共犯都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建請法院減刑。
出身宜蘭縣大同鄉的陳傑麟過去擔任過兩屆大同鄉長,施政風評不差。他在民國103年底當選第18屆縣議員後,也積極為原住民發聲,爭取相關建設。
不過,宜蘭檢調今年接獲情資,陳傑麟與羅姓妻子從民國103年底至今年期間,利用妻子親戚沈姓男子與林姓女子當人頭,涉嫌向縣議會詐領助理費。
宜蘭地方檢察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沈男與林女都沒有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經陳傑麟提交不實助理聘書等資料後,縣議會每個月分別匯給沈男與林女的4萬元薪資及公教人員年終獎金,經沈、林兩人提款一空後,再轉交給陳傑麟夫妻,近年來共詐領約342萬元助理費,影響縣議會核銷正確性。
檢方表示,陳傑麟夫妻及沈男與林女為共同正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但4人在偵查中都坦承犯行,且自動繳回所有不法所得,建請法院減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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