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台青會會長林偉琳涉嫌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交付情報給中國大陸,並洩漏調查局情報調查官身分資料,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法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林偉琳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案件時發現,台灣籍的39歲林男赴大陸蘇州地區經商,擔任蘇州台青會會長、台商投資協會副會長、青年聯合會委員等職。
檢方表示,林男從大陸地區共青團青年人才培訓班訓練結業後,為謀求與其他公司在蘇州債務訴訟能獲得勝訴,經過中共國安單位「吳主任」吸收為間諜後,於106年至107年間,向「吳主任」洩漏法務部調查局某情報調查官身分,並數次返台,以餽贈禮品、現金、安排官職等方式,行賄吸收調查官為中共國安單位刺探、蒐集公務秘密、機敏資料並發展組織,但林男行徑遭調查官嚴拒,並未得逞。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葉益發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確認林男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經偵查終結,依國家情報工作法中從事間諜行為而洩漏交付情報人員身分資訊於境外敵對勢力,同時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黨務機關刺探、蒐集公務機密及發展組織未遂、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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