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小姊妹花半夜12點多被人發現待在公園,疑似遭到家暴逃家,但報案人卻控訴,警方因為聯絡不上爸爸,竟然找來疑似動手打人的媽媽到場,懷疑處理過程有問題,但警方否認,說當時是因為對方不願意出示身分證件,才會請他先離開,事後透過社工介入了解,原來只是姊姊因為手機問題不服管教,被媽媽修理,不是家暴,虛驚一場。
報案男子vs.警方:「這個已經採家庭暴力防治法了,我剛剛就跟你報告了啊,我們就是用最有利小孩子的方式處理。」
就怕員警不處理,不斷叮嚀員警不要把姐妹送回媽媽身邊,但警方卻找來家長,讓熱心民眾質疑處理方法有問題。
報案男子友人:「媽媽是會打你們嗎?最近有打嗎?姊姊說最近有打,然後今天還沒。」
報案男子:「他們已經在處理了,要我趕快走,然後就發生了激烈爭執,然後一直想要我們走。」
民眾說當時報案後,警方一直要他離開,就怕被吃案,才會把事件PO上網,但員警解釋,當下是因為他不配合出示身分,覺得奇怪才會請他離開。
員警vs.報案男子:「可不可以麻煩你提供一下身分證件給我們嗎?」
高雄小港2日凌晨12點多,這名13歲的葉姓女童帶著才8歲的妹妹離家出走,因為身上有2條被打的痕跡,一度懷疑是家暴,但事後員警了解,原來是姊姊因為手機使用問題,不服媽媽管教被修理,才會想要搭火車找爸爸。
小港派出所所長盧志明:「是完全沒有家暴紀錄,媽媽拿東西毆打,其實是2條紅腫的傷痕,應該是拿棍子或是水管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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