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名63歲陳姓男子,因為積欠大筆債務四處流浪,最後變成了街友。只是這樣的他時常三餐不繼,他在去年3月故意多次偷竊被逮,之後關到11月出獄;他為了想回到監獄過著得以溫飽的生活,日前又到超商偷竊,還求店員幫忙報警,展現「想被關的決心」。法官裁定收押,陳男被押前還向法官道謝。
檢警調查,陳男原本住在屏東縣,但之後因醫病欠債,最後輾轉流浪的雲林縣虎尾鎮。陳男過去有多次竊盜前科,去年3月在超商偷竊被逮入獄,11月獲釋出獄。但他出獄後流落街頭、三餐不繼,加上年紀還未滿65歲達到可領老人年金的年紀,平日只好以工寮空屋為家、用偷或撿別人剩下的東西吃。
陳男認為過去被關在牢裡,起碼不用風吹日曬、而且又能三餐溫飽,26日他又再度到超商偷竊泡麵,之後跑到派出所自首;遭移送地檢署之後,檢方將他飭回。不料27日陳男又到同間超商偷竊泡麵、洗髮精和刮鬍刀等物品,超商店員發現後他非但不逃跑,反而要求店員報警抓他,當場讓店員傻眼。
店員只好報警處理,員警一到現場發現陳男,一副無奈地表示「阿伯,怎麼又是你!」訊後仍依法移送雲林地檢署。檢方偵訊時,陳男竟不斷要求檢方和法官將他收押,最後法官認定有再犯之虞裁定收押。聽到自己被收押的那一刻,陳男竟欣喜若狂,甚至還當庭說「謝謝法官!」他說自己再不被關進監獄內,恐將餓死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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