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準消防員,在受訓過程中誘騙至少6名未成年少女到住處發生關係,還拍攝裸照及不雅影片,還威脅被害人如果不跟他繼續發生關係,就要將影片外流,法院審理後判處他15年6個月刑期。
王姓男子當過宿舍管理員、教保員,2017年考取消防特考,但受訓過程中卻利用交友軟體誘騙至少6名少女,帶回住處發生關係還拍攝裸照及不雅影片,事後竟給少女50到300元就想打發,更惡劣的是若少女之後不願再發生關係,便威脅要外流影片。
受害6名少女中,有4名還未滿16歲,其中1名不到14歲的少女因為太害怕影片外流,被迫性交至少16次,男子行為令人髮指。
起訴後王姓男子還辯稱,與受害少女們是你情我願的男女朋友,自己被前女友欺騙過感情,才會針對國中生下手比較不會被騙。
這樣說法無法說服法官,認為王姓男子犯行明確,依照與未成年人性交罪與兒童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39項罪名,判刑15年6個月。
宜蘭地院審判長黃永勝:「我們審酌相關的情節,以及被害人犯後態度和被害人受害的程度,我們量處15年6個月的徒刑。」
不過其中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與王姓男子性交7次,法官認為證據不足,而王姓男子要求少女自拍裸照部分也判無罪。
宜蘭地院審判長黃永勝:「那本件都是這個未滿18歲的少女自行拍攝後傳給被告的,不是被告自己去拍攝的,所以跟這個(法律)構成要件是不符的。
本可去當消防員英勇救人,如今得面臨15年以上刑期。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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