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中國信託銀行某行員,利用職務之便,長達一年期間盜用其他買家的匯款資料,騙取賣家出貨達100筆,金額達新台幣39萬元,除糾正中信外,並命令解除該行員職務。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表示,中信銀行某行員資歷約10年,其與某網路賣家本來就認識,而這名行員利用職務之便,盜用其他買家的匯款資料,使賣家誤認該行員已交付貨款進而提供商品。
根據金管會統計,中國信託這名行員於105年7月14日至106年7月21日期間騙取商家出貨多達100筆,金額高達39萬元,騙取的商品為服飾、皮包、鞋子。
王立群表示,中國信託這名行員盜用其他買家匯款資料之所以爆發,主因網路賣家員工發現同一筆匯款資料竟然有兩名買家稱是自己交付的貨款,之後賣家致電中國信託,中國信託依規定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金管會表示,行員利用職務之便盜用其他買家的匯款資料,為歷年來首見,顯示中國信託對存款戶提供帳務諮詢服務,及行員行為準則未建立妥適的監控及檢核機制,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王立群說,考量中國信託於事發後已主動調查並陳報缺失,且已對客戶權益予以妥處,依銀行法規定,予以糾正,並命令解除該行員職務。根據規定,遭金管會命令解除職務者,5年內不能回到金融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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