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子打110報案說自己遭人跟蹤,只要出門就看到一名黑衣男子站在住家附近巷口盯著她看,甚至一路尾隨,也用手機蒐證,同時請朋友PO網要大家小心,事後這名黑衣男看到對方PO文後趕緊澄清,因為愛慕對方又不敢追求,才會用這種方法,造成困擾覺得很抱歉。
被跟蹤騷擾這名盧小姐委託朋友在臉書發文,說這名年約30多歲的男子在高職附近出沒,一路跟著她跑到馬路對面,而且對方窮追不捨,跟蹤不只一次,但事後被指控跟蹤的王姓騎士留言回應,欣賞對方很久了,只是想請她吃早餐,怕搭訕會嚇到人只好默默關注,疑似想追求卻不知怎麼開口。
律師張晉豪:「當事人可能會覺得司法程序相當冗長不會去報案,只會想去備案,如果再有情況的時候,他們才會想再訴諸法律,建議在目前來講,真的發現有人跟蹤你的行為,我們還是建議跟警方報案,通常都是怕麻煩不想走法律程序,建議報警修法後可用跟蹤去辦。」
律師說由於對方只是純欣賞並沒有任何不法行為不構成性騷擾,但警方表示,如果民眾有安全顧慮,可以請求協助,這回男子愛慕對方卻用錯方法,被誤認是跟蹤嫌犯虛驚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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