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有民眾拍到2個人機車雙載,還抱著另外一部機車在路上行駛,過程中搖搖晃晃還嚇到其他路人。
交通隊則表示,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除罰條例第31條之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鍰,簡單來說就是他們載的這部機車已經超寬、超長。
其實罰錢事小,由於他們載的機車相當重,如果遇到緊急狀況很難在第一時間精準掌握車況,有可能造成自己被壓傷或是波及到其他路人,恐怕造成的後果可不是300元或600元的罰鍰能夠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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