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因故與他人鬧上法院,但因不滿對方林姓委任律師,故意在寄送資料時,將林男名字寫諧音,寄件人更署名「曹寧瑪」、「晁寧瑪」等三字經諧音,遭林姓律師狀告公然侮辱。男子到案後雖辯稱是打錯字,且寄件人屬名是指他自己,但法官打臉「連錯16次也太離譜」,判處拘役100天,得易科罰金10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桃園林姓男子與他人法院後,不滿對方林姓委任律師,再寄送資料給對方時,收件人故意寫諧音「林瘍縊」、「林佯縊」、「林婸嫕」、「林揚縊」,且寄件人署名則寫「曹寧瑪」、「晁寧瑪」、「晁寧馬」等三字經諧音,次數多達16次,林姓律師不滿對林男提告公然侮辱。
林男到案後辯稱自己是不小心「打錯字」,署名「曹寧瑪」則是因自己在臉書帳號使用「草泥馬」照片,並非辱罵對方。但法官審理後,認為連續打錯16次有夠離譜,且字眼都屬艱澀冷僻之字眼,對林男說法不採信,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執行拘役100天,得以1天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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