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醫療糾紛結果宣判大大打擊醫學界!這名黃慧夫醫師10年前幫一名車禍駕駛動手術,但對方轉院後右小腿壞死截肢,家人就控告黃醫師業務過失。原本法院宣判一審無罪,但二審沒有新事證的情況下改判有罪定讞,背負刑事判決大大影響他的醫師職涯發展,黃醫師痛批這項判決結果,等於叫醫生救人時得先想著如何自保不被告,也感嘆在台灣當醫生簡直豬狗不如。
「在台灣千萬不要當醫生!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透過鏡頭講出內心話,從醫13年的黃慧夫在台大醫院整形外科當主治醫師,曾在八仙塵爆為20位急診傷患動手術,但10年前同樣為了救人動刀,卻讓他法院被判刑。
台大醫生黃慧夫表示,經歷過這段路後,發現原來法院的高標準,就是要醫生做好防禦性醫療。就在2008年,當時黃慧夫醫師在亞東醫院服務,一名車禍駕駛受傷被推進急診室,由黃慧夫手術進行搶救,5天後這名傷患自行轉院做治療,但小腿內出血壞死截肢,駕駛的家人憤而向黃醫師提告。
原本一審宣判無罪,但在二審沒有新的事證,卻大翻盤,法官改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定讞。黃慧夫說,上訴到二審卻被翻判成為有罪的判決,礙於刑事訴訟法的制度,卻沒有再上訴的機會,再也沒有為自己澄清二審認定錯誤的機會。
一場判決幾乎讓黃慧夫的在醫學的努力全被否定,感嘆說難道醫生救人還得先想著自保,那又該如何盡全力救人,也說一定會阻止兒子當醫生。
黃慧夫選擇披著白袍繼續救人,只希望司法能再給他一次公平審判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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