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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楊姓男子,3年前騎車經過文山區保儀路口時,遭到欣欣客運左轉撞上,導致腦部嚴重受創、全身癱瘓,成了植物人,家屬怒告欣欣客運求償3000萬,最高法院審理後,判欣欣客運跟駕駛敗訴,要連帶賠償1858萬元,全案定讞。
記者:「問問看說,楊先生現在有沒有比較好?」遭撞癱男子家屬:「都不能做事了,哪有好?」
被撞成植物人的楊先生,3年多來躺在家中都由家屬照顧,他爸爸在得知法院判決後,只隔著窗戶對外說尊重司法。遭撞癱男子家屬:「就說尊重法院就好了啦,已經弄3年了,弄到很煩了啦!」
這場意外發生在3年前,擔任貨車駕駛的楊先生,在騎車經過保儀路口時,遭左轉的欣欣客運撞上,倒地後腦部受創、全身癱瘓,心智跟語言能力都受損。
家屬針對欣欣客運和肇事駕駛,提起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和民事求償3000萬,最高法院判欣欣客運敗訴,民事部份審酌,勞動力損害賠償金822萬,看護費919萬,醫療費16萬,再加上精神慰撫金100萬,總計要賠償約1858萬。
這樣的金額跟當初楊先生家屬所求償的有落差,但由於案子已經定讞,楊家人現在只希望隨著官司告一段落,能夠平靜度日,不用再奔波法院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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