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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復合遭拒 男潑油恐嚇遭判刑

宜蘭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3/20 12:0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苗栗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女友和他分手,在去年情人節前夕,捧著一束花,帶著鹽酸、汽油,去宜蘭找女友談判,結果對方不出面,男子竟挾持女友朋友當人質,潑灑汽油說「不出面,我們就同歸於盡」,幸好警方即時趕到現場,才化解危機,這名男子被移送法辦,法院審理後,依恐嚇和妨害自由罪,判刑6年!

位在宜蘭的這家民宅有5片落地窗,少了一大片,因為被一個來自苗栗的譚姓男子,撞破好大一塊。目擊者:「他就做出動作要放火,可是沒有放火,所以他只是做個動作,對啊,沒有放火。」

原來在去年(98年)情人節前夕,譚姓男子和女友發生口角衝突,對方躲到宜蘭朋友的家中,為了請求女友原諒,這名男子竟然帶著汽油、鹽酸以及一束鮮花,北上談判,由於女友不肯出面,譚姓男子一氣之下,竟然向女友朋友的家人潑灑汽油,還威脅說要同歸於盡。

礁溪分局副分局長莊國良:「犯嫌拿出鹽酸要自盡相逼,但是被害人已經在警方保護下,已經安全離開現場。」

幸好當時警方即時趕到現場,將男子逮捕,才沒有鬧出人命,法院審理後認為,譚姓男子的手段激烈,將他依照妨害自由罪,以及恐嚇罪等罪嫌判刑6年,而這個結果,也讓他的前女友能夠脫離恐怖情人的陰影!

#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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