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極籌備星宇航空,但有周刊今天報導,張的母親向法院聲請選派檢查人,要對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查帳,以利籌措購機款;法院在去年10月判准確定。
張國煒母親李玉美的聲請意旨為,她從自民國89年起就是長榮股東,且持有長榮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股數的期間逾1年,而長榮自民國100年起每股盈餘衰退,但給付給董監及經理人的酬勞占稅後純益比例卻上升,因此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聲請選派檢查人鄭宏輝會計師,檢查長榮100年至105年的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
長榮主張,李玉美為已逝董事長張榮發的妻子,曾為公司內部人,而張國煒正另設公司,恐與長榮間有競爭關係,張又因張榮發遺產執行事宜,對長榮法定代理人柯麗卿或存齟齬,因此這件聲請案,明顯存有針對性、目的並非正常,恐波及長榮正常營運,屬於權利濫用,法院不應准許聲請。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玉美的聲請符合法定要件,不採信長榮所指會有這件聲請案,是因張榮發遺產執行、聲請目的並非正常等主張,在106年1月裁定會計師可檢查長榮財務情形。
長榮不服裁定結果提出抗告,北院在106年7月裁定抗告駁回;長榮不符提出再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在106年10月駁回,全案就此確定。
周刊王今天以「籌星宇航空購機款,張國煒查帳勝訴,急追530億遺產」為題,報導這起爭產、聲請選派檢查人案相關情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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