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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門外電線被偷剪 3歲男童觸電灼傷

記者 謝古菁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1/21 20:15
最後更新時間:2018/01/21 23:43

一名3歲男童跟著外婆回老家,下雨天走在屋簷下,褲管被裸露的電線勾到觸電,電流霹靂啪啦,男童還以為是鞭炮嚇得大哭,褲子被燒破、大腿二度灼傷,家屬氣憤控訴,說台電認為電線被小偷偷了才會裸露,要先抓到小偷才有依據賠償。


 

3歲男童的大腿一片燙傷痕跡,看得媽媽好心疼,他的褲子也被燒破,電擊造成二度灼傷,小弟弟童言童語說,劈哩啪啦的聲音好像放鞭炮。

男童上個月回老家,就在獅頭山登山步道附近民宅被裸露的電線電到,痛得哇哇大哭,還造成腿部灼傷。房子是老家已經沒有人居住,也因此成為竊賊偷竊電纜線的目標。南庄鄉獅山村長陳清增表示,下雨天小孩子可能在躲雨之類的,從走過去就被電到。

當時外婆帶著3歲男童,因為電線裸露勾到褲管,男童觸電,造成右大腿後側6到7公分二度灼傷。台電事後接到縣府通報才知道電線傷人,趕緊把灼傷男童的電線重新整理,用塑膠水管包覆避免再發生意外,不過一整排空屋,還有其他裸露的電纜線。
 



男童的媽媽透過民代協商,要求台電負責,台電認為電線是小偷剪的,要先抓到小偷,但家長怎麼聽得下去。家長指控,台電要等到小偷抓到之後才會有後續的處理,那捉不到小偷的話怎麼辦?台電苗栗區營業處業務經理劉桂玉表示,該負的他們絕對負責到底,可是目前的話需要釐清一些真相。

家屬評估孩子後續長期醫護照料,求償70萬,台電認為金額實在太高。律師就法觀點認為,台電有保管維護責任,如果是小偷造成,台電應該跟小偷求償,但是男童受傷的民事責任無法推給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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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線#裸露#觸電#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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