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呂姓女子前年在雲林投宿旅館時,不慎跌倒撞到頭死亡,不料43歲的黃姓殯葬業者竟利用家屬痛失親人之際,謊稱「法醫僅解剖而不負責縫合屍體」,向死者家屬索取「屍體縫合費」,得手3萬2千元;可惡的是,黃男為了取信對方,竟要求員工將遺體縫線拆除再「重新縫合」,事後遭依詐欺罪嫌判處5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呂女於105年11月3日在雲林縣西螺鎮某旅館跌倒,因撞到頭部不治身亡,遺體由法醫進行相驗和解剖;不料,經營殯葬業多年、曾擔任雲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的黃男,竟基於詐欺取財犯意,向死者家屬謊稱「法醫僅解剖而不負責縫合屍體」,向對方討要縫合費2萬元和解剖助理費1萬2千元。
更誇張的是,黃男成功得手3萬2千元後,竟為了取信家屬,遂要求不知情的員工在殯儀館內,將早已由法醫縫合完成的遺體胸腔部分縫線拆除,並再重新進行縫合。全案經雲林地院審理,黃男於庭訊時坦承犯行,又法官根據相關證詞、筆錄、現場照片、喪葬費用明細等證據,認定黃男有詐欺取財犯意。
法官審酌,被告從事殯葬業,具高度公益性質,並曾擔任雲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之理事長,卻趁著呂女家屬心力交瘁之際,利用一般民眾不諳地檢署解剖作為之機會,以錯誤訊息詐取款項,行為實屬不該,惟黃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當庭返還喪葬費用共計6 萬8千元,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詐欺罪嫌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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