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年近70歲的蔡姓老翁,平日在某花市賣麵,對「爺孫戀」八卦新聞嗤之以鼻,還對鄰居說不同意讓孫子和近70歲的老人發生關係,背地裡卻利用食物、金錢和買手機誘騙國中生上床,還以男友自居,性侵時間長3年,直到受害者上高中才事跡敗露。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前年9月女學生家人察覺女兒有交往對象,女學生才坦承從國二就與花市隔壁麵攤的蔡姓老翁交往,每星期發生關係3至4次,讓家屬氣憤控告蔡姓老翁性侵。
被害女學生在警局供稱與老翁是情侶,但蔡姓老翁卻辯稱是女學生色誘才忍不住發生關係,「一般國中生大概不會喜歡我吧!我也不知道她為什麼要跟我上床?我都可以當她爺爺了!」。
被害女學生母親提出醫療報告指稱,女兒外表看起來和一般女生沒兩樣,其實她患有中度智障,說話、反應較慢,很容易被驚嚇、不會拒絕人,常在校被霸凌,懷疑早知情的老翁利用這點佔女兒便宜。
法院判決書指出,蔡姓老翁明知被害人還在念國中,卻利用不知抗拒弱點侵害女學生,還堅稱是被色誘不知悔改,但最後念在老翁高齡65歲,應無體力每週行房3至4次,在證據不足情況下,最後僅依確定發生的3次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各判3年6個月,合併執行4年6個月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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