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啟用3年的台北市政府轉運站,因為結合百貨公司和飯店,讓附近商圈更加熱絡,當初興建規劃階段,台北市就把規劃經營權交給統一集團負責,也在合約中明白寫上,興建的5年期間,不必繳交等同租金的地價稅,但是稅捐單位現在卻推翻先前免稅的認定,理由是當初不知道,除了車站以外,土地上還有百貨公司和飯店,所以邀求統一必須補繳1.6億的稅金,不過統一無法接受,決定訴請法院仲裁。
台北市政府旁的轉運站,除了車站部分,還有百貨公司跟飯店,當初台北市把整個興建規劃和後續營運,都BOT給統一集團負責,還同意在興建期間,不必繳交等同租金的地價稅,現在卻反悔了,要求統一集團必須補繳1.6億的稅金。
台北市公運處科長黃惠如:「依據契約我們是沒辦法跟統一收取地租,只是說後來稅捐處,他也做了一個補徵的動作。」
目前市府向統一追討94到98年,總共5年的地價稅,根據市政府最新認定,當初會給予地價稅全免優惠,是因為稅務單位以為,整座車站只作為車站用途,所以同意免稅,興建完成後,卻有百貨公司和飯店,所以必須補繳稅金。
統一集團(市府轉運站)經理:「政府當初告訴我們說不用繳,現在拿一個以後出來的解釋令,來說這個要繳,我們沒辦法接受政府這樣的主張,其實是出爾反爾的,是不合理的。」
統一企業無法接受,因為他們和市府簽定的合約,白紙黑字寫下免稅,所有條件認定,當初也都是市政府同意,如今反悔,雙方協調沒有共識,只能交給法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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