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搭捷運時被男子碰觸隱私部位,案發後向警方報案遭襲胸。北市南港警方今天約談男子到案,他聲稱僅碰到手臂。警方表示,因女子提告,訊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防治組長胡啟中表示,知名女藝人17日下午5時多搭捷運時,在捷運車廂內遇到年約50歲男子上前攀談,對方要求合照並獲得同意。
胡啟中說,列車抵達捷運南港展覽館站時,女藝人下車後卻發現男子尾隨,男子還上前表達要陪同搭電梯,遭女藝人拒絕;男子事後以皮膚很好為理由,疑伸手觸摸女藝人隱私部位,遭女方大聲制止,男子隨即離開現場,事後女藝人赴派出所報案。
南港分局獲報依規定受理,除調監視器外,也一併調查涉嫌性騷擾的男子身分,並在今天上午通知男子到案說明。男子到案後聲稱僅碰到女藝人肩膀和手臂,否認觸碰隱私部位。
警方表示,因女藝人報案時提及遭襲胸且堅持提告,訊後依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把調查結果通知男子所屬公司。
警方提醒女性,遇到性騷擾時立即打110報案,除保密雙方當事人身分外,也會迅速派員到場,防止類似狀況再發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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