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發生的八仙塵爆案,日前罹難者家屬向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消防署、新北市政府提起國賠訴訟,請求賠償每位罹難者新台幣1200萬的賠償金!消息一出引發各界爭議。另外前陣子也有20位受害人,委任律師呂秋遠向八仙樂園和負責人提告求償,總金額約共2億元,其中1名受害人黃映心就求償千萬,士林地院13日開庭審理。
黃映心委託律師指出,將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向八仙樂園育樂公司、八仙樂園暨萬海航運董事長陳柏廷、事發派對主辦人呂忠吉、派對特效承包商廖明俊、噴灑氣體釀災的工讀生沈浩然、盧建佑等人提告,求償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將近1千萬元。
此案於13日在士林地院開庭,八仙委任的律師表示,派對是由呂忠吉負責的玩色公司舉辦,八仙和塵暴受害人之間並未成立消費行為;陳柏廷方面則表示,受害人未能指出有實際指出八仙業務的行為,應可免於賠償。
呂忠吉的委任律師則表示,該案例是全球首例室外塵爆事件,呂不能預見事件發生,不能認定他有有「預見可能性」而犯有過失,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由於全案還有許多是向該釐清,法官諭知明年1月5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