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男子去年11月到高雄林園某超商值大夜班,卻遇到竊賊上門偷了6瓶香水,他調閱監視器掌握犯案過程,沒想到要報案時,卻被店長阻止,要求他自己承擔損失的1200元,他為了工作隱忍1年,直到近日離職才敢公布畫面,希望能將真正的犯人繩之以法。
從監視器畫面可見,一名身材微胖的男子進到超商,偷偷摸摸東張西望,眼見店員人多正忙,逮到機會把架上商品一件一件往身上塞,最後趁店員不注意,跟著人潮偷偷離開。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事隔近1年才曝光,原因竟是店員指控,當初店長「不准他報案」。
當時擔任店員的李姓男子氣憤表示,他發現東西不見了調閱監視器,掌握嫌犯犯案證據,沒想到店長卻叫員工不要報警,只因覺得「上法院很麻煩,也賠不了」,於是要求店員自己負擔賠償。
李男說,這名黑衣男子一共偷了6瓶香水,損失約1200元,直到交接班時才發現,這名男子當天已上門偷好幾次;警方表示,這名男子並不是當地的列管人口,但竊盜罪追溯期長達20年,雖然店家沒有報警仍會主動偵辦。
而超商總公司表示,根據公司程序,發生竊案都必須往上呈報,由總公司給予法律諮詢跟建議,另外當班人員有確保財物安全的職責,要不要賠償牽扯到是否克盡職守,由於這間超商當時還是加盟店,加上雙方當事人都已離職,暫時不會有回應,只能透過警方偵辦來釐清後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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