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他被指控涉嫌性侵一名高職女學生,並威脅對方「若是不聽話就殺妳全家」,隨後逼迫對方到他公司上班並性侵得逞,之後強拉女學生洗下體。警方偵辦後移送法院,張男被依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沒想遭判刑後,張男竟上訴反控對方誣告,但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
檢警調查,現年53歲的張華茂原本是韓國華僑,多年前因故離開韓國來台,因此和竹聯幫雷堂兄弟混在一起,並在2007年接下雷堂堂主一職。2015年11月時,他叫小弟幫一名北市某高職女學生排解糾紛,事後傳LINE表示要收對方為乾女兒,但女學生的母親認為不妥婉拒。
被拒絕的張男並不死心,要小弟在女學生的校門口等她下課,並將她載到公司要她做事。女學生原本不從,但遭張男恫嚇「如果不聽話,就要殺妳家人」,她只好乖乖答應。
沒多久女學生又被張男帶到家裡住,並藉故聊到很晚,張男故意不讓她睡,並趁機性侵對方得逞,完事後再強拉對方到浴室沖洗下體,並恫嚇「妳敢講出去就死定了」。
事發隔天女學生以感冒為由請求張男讓她就醫,她請醫師協助驗傷報警,全案被檢方依少年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一審依對少年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判張男4年8月徒刑。
張男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並對女學生提誣告,要求檢方讓雙方對質。但檢方查出女學生並未有涉犯誣告事實,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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