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上個月發生一起毒犯不服取締,逃逸卻撞上另一名執勤員警的案件,但事後檢方僅以5萬讓嫌犯交保,引發基層員警不滿,自拍影片期盼修正公共危險罪法條,加入不服警方稽查攔停,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震懾人心。

警方追攔查不停的小客車,經過路口,騎機車的另一位員警被撞飛倒地,但這一撞,倒地的十全派出所員警右腳骨折動彈不得,痛得哀號,為了要抓攔檢不停的毒蟲,催油門追捕的員警挨撞,住院一個月還沒好,好不容易抓到了嫌犯,但後續5萬元交保,嫌犯換來了自由,這讓家屬難以接受。
受傷員警家屬:「是為什麼警察抓到他的時候,還被司法單位這樣輕放。」
高雄市警察局副局長陳書田:「所以說我們呼籲是不是適當的來修法,讓民眾遇到警察的盤查能配合。」
高雄警方拍片呼籲修法,影片PO上網短短一天就有2萬多人點閱、支持,希望能修法讓員警辦案不再執法兩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