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這名毆打記者的蔡姓男子,他還涉嫌對女友家暴,警方介入偵辦!警方調查,凌晨12點23分,蔡姓男子打119,說女友跌傷,但消防隊員抵達後,發現女子臉部腫脹,男子也說案發前有吵架,現場記者目擊,男子在樓上拿棍棒,還傳出慘叫聲,正要採訪時,蔡姓男子發狂打人,一旁里長打110報警,警方表示,獲報後兩分鐘即找到嫌犯,沒有拖延。
記者楊致中:「消防隊員半夜接到蔡姓男子的報案電話,說家裡有人昏倒了,但是抵達現場的時候發現不太對勁,甚至還出現慘叫聲。」
慘叫聲劃破黑夜,引發住戶跟記者注意,仔細看當時1名男子手拿棍棒,他就是毆打記者的蔡姓嫌犯,女友送醫時,臉部紅腫、胸前有血跡,恐怕不是摔跤受傷。
消防隊員第一時間,直覺不對勁,但救人為先,來回拿工具跟長背板,上樓救護,因為接獲通報是一般傷害,只有救護人員到場,直到發現傷勢有異,加上蔡姓男子發狂,立刻報警。
現場民眾vs.記者:「里長報的案(是因為有記者被打,你請里長報案的嗎?)不是不是我是剛好看到。」
里長防止衝突擴大,檔在蔡姓男子面前,趁機通報警方,還原整起案件,凌晨12點23分,蔡姓男子報案說女友摔傷,17分鐘後,記者到場遭對方毆打,里長12點55分報案,派出所兩分鐘後抵達現場,才知道女子跟記者受傷。
凌晨四點多偵訊後,依傷害罪嫌函送蔡姓男子,也將介入偵辦疑似毆打女友案外案。
鹽埕警分局偵查隊長羅時強:「一開始的時候蔡姓嫌犯通報119的時候,是指稱他的女朋友受傷跌倒,所以119並沒有通報我們警方到場,之後我們發現蔡姓嫌犯疑似有毆打女友的情形,所以我們在警政婦幼系統通報家暴案件。」
由於受傷女友目前還在住院,並未提出傷害告訴,警方通報社會局等相關單位,要釐清這名男子,是否謊稱女友摔倒,躲避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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