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檢警今天宣布查獲一家建商勾結詐貸集團、銀行職員,以人頭假買房詐貸10多件、逾新台幣1.1億元,檢察官傳喚林姓建商等15人到案,其中林姓建商訊後50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下午發布新聞稿宣布查獲這起詐貸案,橋檢查出,林姓建商與其公司林姓女副理,涉嫌與梁姓等4名詐貸集團成員勾結,謀議以人頭簽訂假房屋買賣契約方式抬高買賣成交金額,向銀行申辦高額貸款,以獲得較高房貸成數。
詐貸集團成員先尋找無信用瑕疵的數名人頭,將他們安插在虛設行號擔任職務,並以假金流方式製作內容不實的存摺薪資轉帳紀錄、繳納所得稅資料等,完成假財力證明後,再串通林姓銀行貸款專員與何姓女代書,由他們持假買賣契約向銀行送件申辦房屋貸款。
橋檢指出,核貸後,集團再替人頭代為繳納3至6期不等利息,最終放任貸款不繳,由人頭負擔債務,人頭最初只拿到幾萬元報酬,最終也無力繳納貸款,導致銀行追討無門。
橋檢初步清查該集團自2014年迄今已成功申貸10餘件,不法獲利1億1000餘萬元。
專案小組經數月蒐證後,1日兵分17路同步搜索建商、詐貸集團成員及人頭住處,並查扣行動電話21具、電腦1台、印表機2台、偽造人頭存摺57本、空白銀行存摺12本、買賣合約書28份、自用小客車6輛、面額80萬元支票1張、現金8萬元等,同時傳訊林姓建商等15人到案,林姓建商訊後被檢察官諭知50萬元交保,其餘則分別諭知限制住居或3萬元至30萬元不等交保。(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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