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重安被控犯下北投女童割喉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龔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這起案件的偵審大事記如下:
--民國104年5月29日,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一名女童在校內廁所遭人割喉,命危送醫急救。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在案發後逮捕嫌疑人龔重安,他供稱因社會壓力、近日出現幻聽,於是闖入母校隨機犯案。
--5月30日,被害女童經送醫急救,宣告不治。警方訊問後將龔重安移送士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依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6月1日,文化國小校長鄒彩完哽咽表示,這是創校以來最大的傷痛,鞠躬向女童雙親致歉。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解剖,初判女童遭歹徒一刀斃命。
--6月3日,士林地檢署首度提訊龔重安,他堅稱是因為幻聽才想殺人,眼見女童隻身如廁而下手。
--7月15日,士林地檢署偵結女童割喉案,依殺人罪嫌起訴龔重安,並求處死刑。
--7月30日,女童割喉案士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被告龔重安坦承犯案。律師受訪時形容龔男是標準宅男,崩潰而犯案。
--105年2月26日,士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龔重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106年5月9日,台灣高等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龔重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106年8月3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龔重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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