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19歲少女因為父母離異,由外婆照顧,不滿舅舅管教要求她自己的衣服自己洗、要幫外婆做家事,雙方相處不睦,外婆過世後衝突擴大搬到外面租屋,她的男友22歲陳姓男子為了幫她出氣,竟然帶3人結夥蒙面深夜入侵舅舅家,拿電擊棒電傷舅舅。

警方上門抓人,穿白色上衣的是陳姓男子,他和2名打赤膊的同事結夥,入侵女友舅舅的家打人搶錢。3人被逮捕之後搜索屋內,住處有電擊棒、瓦斯槍,就是他們拿來犯案的證物,3個人深夜開車到被害人住處附近,刻意把車停在遠方徒步走到目的地,入侵民宅不只打人,還搶錢快跑回車上。
警方:「主嫌陳嫌跑前面,另外2名共犯跟著在後面跑。」
台西分局偵查隊長李志文:「將他押到床上持電擊棒、瓦斯槍毆打,造成他身體多處灼傷。」
嫌犯因為19歲女友,不滿被要求洗碗洗衣服,幫她出氣動手打人搶錢,女友也以關係人身分到案說明,沒想到還在警局打卡抱怨警察,陳姓男子坦承動手但是否認拿錢,3人依強盜、恐嚇、傷害罪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