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竟然邊拿電擊棒揮舞!有汽車駕駛上班途中行經台北市的南京東路,目擊1名機車騎士,邊騎邊拿著電擊棒揮舞,還不斷按壓通電,發出可怕的聲響,一旁民眾都離他遠遠的,就怕被波及到,只是,如果沒有申請購買證明,根本不能私自收藏,最重可罰3萬!
停等紅燈,但前面這名機車騎士,手舉的好高好高,接著又把黑黑的東西,塞回口袋,後方駕駛會這麼驚訝的拍下畫面,就是聽到這個聲音,答答答的!仔細看他手上拿的,是一隻電擊棒,而且當時不斷按壓通電,好多民眾目擊,因為在停等這個紅燈前,他是邊騎車邊拿著揮舞。
誇張行徑,發生在台北市的南京東路5段附近,拿著電擊棒的騎士,就在上班車流最多的時段,電擊棒不斷通電,還亂揮,其他的騎士駕駛都他遠遠的,不敢靠近;只是像這樣的電擊棒,現在幾乎隨處可買,有些賣場大剌剌的擺設販賣,而且各式各樣或強或弱的電壓,通通都有,只是這些通通都算是警械。
駿安科技董事長劉明彥表示,從民國97年正式另外做了所謂詳細修正的使用條例,真正在執行是從104年開始,即使是保全業者,或是銀樓,都得要申請證明才能買,否則就算是觸法,能依據社維法開罰3萬元,還能拘留3天。
像這名機車騎士私下擁有,還拿出來嚇唬人,雖然轄區警方認定是自己把玩,但沒證明就購買,恐怕已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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