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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門前擄童! 離婚媽「思念」帶走兒

記者 李建瑩 / 攝影 賴重榮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7/25 11:52
最後更新時間:2017/07/25 12:09

地檢門前發生擄童案!有民眾報案說,在台中地檢署大門前有一台銀色百萬轎車,強行帶走10歲男童,隨即快速開走,留下焦急的男童父親,警方查明發現,原來是家庭糾紛案引起,彭姓男子跟前妻打離婚訴訟官司,帶著兒子到法院開庭,沒想到結束後突然遭2名不明人士扭打,兒子也被人連哄帶拉開車載離開。警方事後在前妻家中找到男童,前妻供稱實在因為太思念兒子,才會找朋友開車載走兒子,不過因為沒有監護權,也協議3年沒有探視權,涉及妨害自由罪被移送。


 

銀色百萬轎車開過去消失在轉角,有人報警說,這輛車上載著10歲男童,疑似是擄人案!報案地點竟然是在台中地檢署的大門前,警方到場了解,24日下午3點多,47歲彭姓男子跟前妻因為離婚正在打官司,開庭結束後,前夫帶著10歲兒子正準備離開,突然有2名男子衝出來扭打,這時前夫看見10歲兒子被人開車載走,緊張大吼說「兒子被帶走了」,要路人幫忙報警。

第一分局西區所長林清波:「雙方都有認識,用有點類似連哄帶拉這種方式,把小孩載走。」

警方最後在台中北屯區,洪姓前妻家中找到10歲男童,她向警方供稱,因為實在太思念兒子了,才會找來余姓朋友,在開庭結束後開車載兒子回家,警方查明後認為是家庭糾紛,引起前夫誤解兒子遭不明人士擄走。
 

第一分局西區所長林清波:「在協議中有提到說,在3年內不得對小孩有訪視權。」

警方說,即使最後擄童案是誤會一場,但由於前妻沒有小孩監護權,這3年內也跟前夫達成協議沒有探視權,在未經過小孩父親同意下,找人連哄帶拉帶走男童,即使她是小孩親生母親,但還是依妨害自由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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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童#家庭糾紛#離婚#訴訟#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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