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這起民宅火警,當初住在4樓的吳姓男子和前妻也受到輕微嗆傷送醫,由於鄰居說,火警發生前曾經聽到吵架的聲音,甚至盆栽和電視還被人從高樓丟下,員警事後詢問吳姓男子,他才坦承因為大卡車經過太吵,他才使用噴槍燃燒家俱洩憤,這樣亂放火,不僅嚇壞睡夢中的民眾,也觸犯公共危險罪!
火警發生隔一天,四名火災調查人員重回現場,他們拿出手電筒,照著天花板,試圖還原火到底從那邊燒起來,燃燒最嚴重的,就是雨遮都燒融化的這裡,火調人員一一拍照,初步勘查,起火點在客廳,但火會迅速燃燒,竟然是屋主涉嫌縱火。
鄰居:「樓下就在喊說失火了、失火了,大家快跑喔!那個火煙實在(很大),吼很大,非常的大!」
一把火將睡夢中的住戶驚醒,他們全部跑到屋外,消防人員連忙拉水線打火,並且疏散住戶。警消調查起火的四樓,平常是吳姓男子和前妻住的地方,沒工作的兩人,現在是同居關係。
由於火警發生前民眾聽到四樓有爭吵聲,甚至監視器拍下有不明物體從天而降,似乎是被人故意往下丟,等到吳姓男子傷勢和情緒穩定後,警方不經意問他為何縱火,他坦承因為大卡車經過的聲音太吵,於是使用噴槍,點燃木頭製作的家俱,涉嫌公共危險罪。
鄰居:「就是這些水呀,沒辦法住呀。」
事後我們跟屋主回到屋內,房間地板和床上都殘留水漬,暫時住在旅館的鄰居不曉得這損失,該向誰追討。
根據了解,吳姓男子住在這多年,父母搬回台南,只是噪音就要燒毀蓋了40多年的公寓,檢警要是不仔細問清楚,吳姓男子到時又亂放火,要居民怎麼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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