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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髮指!關籠、吊打 虐嬰致死分屍判20年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許立帆 苗栗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5/21 17:39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21 18:17

台中一名30多歲的蘇姓女子和同居男友,兩人虐殺了11個月大的女嬰,還用剪刀分屍裝入塑膠袋丟掉,事發3年之後,社工追問女嬰下落,兩人才說出,女嬰因為吸手指,被男友把手塞入嘴巴導致抽搐斷氣,事後擔心被查獲,於是分屍丟棄;事發3年發現驚人案情,女嬰已經屍骨無存,經過1年多審理,兩人一審判處20年有期徒刑。


 

就在這裡,女嬰的屍塊被像垃圾一般丟掉,丟掉她的是媽媽,34歲的蘇姓女子,和同居男友虐殺了不到一歲的女嬰,屍骨無存,一審判決出爐。

台中地院庭長莊深淵:「對於他人生命的輕蔑令人髮指,法院因此對這兩名被告重判,認為應該執行有期徒刑20年。」

蘇姓女子是酒女,許姓男子有吸毒惡習,兩人同居,因為女嬰好動爬來爬去,就被關在貓籠裡,哭鬧會被毒打,甚至吊在牆上的釘子乎巴掌;2012年10月,許姓男子看到女嬰吸手指,強把她的手塞到嘴巴數十秒,女嬰呼吸困難不斷抽搐,4個小時後斷氣。
 

兩人藏屍床頭櫃3天發臭後,用熱水燙熟再用剪刀分屍裝入垃圾袋,像垃圾一般丟入垃圾子車,案情在3年後,因為社工員追問女嬰下落才曝光,經過1年審理,依遺棄致死和毀壞屍體等罪責判刑20年。

民眾:「懷胎10個月才生下來,妳還那麼忍心用剪刀分屍,法官那20年我覺得太輕了,(應該要)30(年)這樣他的年紀差不多老了,就不會再去殺人了。」

因為女嬰死亡3年案情才被發現,相關證物包括屍體、凶器已經無法追查,遺棄致死最高無期徒刑,不過兩人對於事發過程及程序都通過測謊,法官認為無法認定有殺害女嬰犯意,因此未被判處最高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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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女嬰#母親#分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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