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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通緝犯! 員警遭控違法翻牆進屋內搜索

記者 劉欣逵 基隆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3/31 12:11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31 12:27

警方沒搜索票,竟然翻牆闖入屋內搜索。基隆東光派出所長被指控,涉嫌違法闖入民宅,這個月3日警方懷疑一名李姓通緝犯在家,一名員警先翻牆到陽台開門讓其他員警進入,一行人在屋內四處搜索,當時通緝犯並沒有在現場,直到從房間找到毒品,才表明警察身分。


 

民眾羅小姐:「從頭到尾沒有把我當人看。」

羅小姐回想整個過程,還是相當氣憤,時間是3月3日晚上7點,她指控基隆東光派出所員警,從一樓攀爬,踩著遮陽板上到二樓陽台,然後逕自開門讓所長等人進入,一行人闖入屋內後,二話不說就開始四處搜索。

民眾羅小姐:「沒講什麼話就闖進來啊,東看西看,一直到後面才講要找我朋友李先生。」
 

地點是新北市金山一處民宅,屋主是李姓男子,因為毒品案遭通緝,警方懷疑人在家就前往搜索,當時只有李姓男子朋友以及羅小姐幾個人在家,但羅小姐說,員警並沒有表明身分,直到他們在房間搜到一包毒品時,才說是警察,也才開始拿手機錄影,讓她們嚇壞了。

律師林富貴:「如果沒有表明他是司法警察而取得證據,依照毒樹毒果理論,他取得證據是不合法的。」

警方沒搜索票,也沒表明身分就翻牆闖入屋內,律師質疑辦案過程太粗糙;過去警方有不少破門而入並逮捕嫌犯過程,但律師強調,警方必須取得搜索票,如果來不及事先申請,也得先電話向檢察官報備,而且必須有足夠證據才能進入,甚至使用破壞器材,也要表明身分執行警方職權,而且搜索票應該是搜索通緝犯本人觸目所及的地方,無關旁人,這次惹爭議,東光派出所方面表示,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搜索票#民宅#通緝犯#員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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