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冠公司2014年進口日本美乃滋等40項商品,申報產地及標籤上註明是東京、兵庫縣,被衛福部食藥署查到其實產地是茨城、群馬、櫪木及千葉等核災區,開罰120萬元,太冠不服氣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合法,今(25)日判決太冠敗訴。本案可上訴。
2012年3月11日,日本東北「311」大地震引發福島縣核電廠輻射冷卻水外溢,污染農田、土地,台灣隨即禁止福島、群馬、櫪木、茨城、千葉5縣巿食品輸台。
食藥署上網 查出實際生產地
法院審理時,太冠辯稱,該公司如實申報產地沒有偽報產地,進口美乃滋等產品的外包裝日文記載東京、兵庫、靜岡、長野等地,該公司直接翻譯成中文標示,至於產地是日本廠商的營業秘密,不知道產品來自核災區。
食藥署反駁,稽查人員曾上原製造廠的網站,查詢英文記號所代表的產地,查出製造地點分別是茨城縣、群馬縣、櫪木縣及千葉縣。再以消費者名義詢問日本原製造公司,有關美乃滋等產品的產地,日本製造公司回函確認產地為茨城、群馬,都是台灣禁止農產食品進口的核災區。
▼太冠從日本進口的納豆醬油包產地也是核災區。圖/TVBS
法院認定 太冠怠於查證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指出,太冠公司必須遵守法規並顧及消費者權益,當日本出口廠商拒絕提供確實的製造地點時,太冠應商請第三方提供公正證明,或實際訪查製造廠,或從產品包裝的英文記號直接查知產地資訊,太冠明明可以做卻怠於查證,認定衛福部裁罰有理且合法,判決太冠抗罰敗訴。
此外,去年民眾在吉野家餐廳吃納豆時,發現附贈的醬油包竟是來自核災區的茨城縣,向衛福部檢舉。衛福部又查出醬油包進口商又是太冠公司,且查出太冠另外進口的「四付紅納豆」已流入日系百貨超市、大賣場,全台通路急下架5000多組。衛福部考量太冠是累犯再度開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