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無業的曾姓女子,深夜11點多到高雄鳳山區的一家超市買東西,先偷了1件價值199元的長袖休閒服之後,又偷了6包糖果,她偷偷把偷來的衣服、糖果塞進購物袋,再藏到外套裡,結果還是被眼尖的保全人員發現當場被逮。38歲的她說,偷新衣又偷糖果,不是為了過年,而是要給自己慶生用的。
員警:「現在在挑衣物,然後她會把衣物放進她所攜帶的包包裡面。」
深夜時分,女子站在超市前東摸西摸,似乎對這件衣服很中意,她趁著四下無人,偷偷把看中的衣服給塞進購物袋裡,不料,打從一進門開始,奇怪的舉止已經被保全給盯上了,不只偷了這件要價199元的長袖上衣,年節快到了,她還跑到專賣零食的貨架上,偷了6包糖果,全都塞進袋子,再藏到外套裡。
又是新衣服,又是祈求大吉大利的糖果,難不成女子是在籌辦年貨嗎?舉止詭異當場被逮,38歲的女嫌犯說,生日前夕,偷這些東西,是為了給自己慶生用的,結果作完筆錄天亮了,正是她生日。
新甲所所長郭建賢:「竊嫌走出櫃檯,確定未結帳後,由保全將她攔查並報警處理,女子有竊盜前科,我們有問到她,她是說她自己要使用。」
有竊盜前科的女子貪小便宜,偷了總價值500多元的糖果及衣服說要歡度生日,這下子慶生不成,而是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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