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拿錯別人的東西可能會害自己吃上官司!日前一名女子在新北市汐止火車站的超商選購商品,想說把提袋放在用餐區當作佔位置用,結果被人拿走了,裡面裝的是她消費上千元才集滿點數兌換的限量毛巾,不甘心不見,報案請鐵路警察協助,找到一名陳姓男子,他供稱發現拿錯後就直接丟掉,因為無法還給當事人被依侵占罪嫌移送法辦。
來到超商,黃衣女子走到用餐區,隨手把手提袋放在桌上,想說占個位置再走去選購商品,只是人才剛走,另一名男子下一秒竟直接拿她放的那個提袋,等到女子回來發現東西消失了,立刻向鐵路警察報案,而鐵路警察也開始循線追蹤到底這個拎走提袋的人是誰,一路調閱監視器,發現他當時搭上火車往樹林方向,同時發現他所使用的電子票證曾經在桃園機場的停車場使用過,追查之下發現了一輛轎車,才終於確認這名黑衣男子的身分。
記者謝宜倫:「當時他就是拿走超商桌上的提袋,但是第一時間他就發現已經拿錯了,但是又把它拿去扔掉,沒辦法還給當事人,才害自己吃上官司。」
原來當警方找上門時他一頭霧水,回想起來是自己一時疏忽拿錯了,但沒有多想為了趕著搭車隨手丟掉,沒辦法再把提袋還給主人,涉及侵占罪嫌遭移送法辦,因為女子報案時,提袋裡裝著的是一條超商集點才兌換來的限量毛巾,得至少消費上千元集滿點數好不容易拿到的,客觀認定提袋裡的東西有價值,侵占罪嫌才成立。
雖然陳姓男子事後好懊惱,因為當時一時精神恍惚沒有多留意伸手一拿的提袋根本不是自己的,最後還丟進垃圾桶,結果現在得為這一順手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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