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女子謝依涵,4年前犯下八里雙屍命案被控強盜殺人罪,高等法院更二審認定,經鑑定她有教化可能,今(11)天對她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死者陳進福妹妹表示,沒天理,對判決不服氣,只有判謝依涵死刑才能她兄嫂在天之靈。
迷昏毒殺陳進福夫婦 三度判死刑
2013年2月,謝依涵(今年31歲)在北市八里區淡水河畔的媽媽嘴咖啡當店長時,以藥物迷昏常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妻殺害後棄屍淡水河畔,並化妝扮老相,企圖盜領張翠萍財物。
案發後從士林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更一審共3度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謝依涵死刑。經最高法院第二度發回更審,要求查明謝女有無教化可能性等事項。
▼陳進福妹婿(右)說,改判謝依涵無期徒刑,對家屬是痛苦的煎熬。記者劉峻谷/攝影
妹婿:痛苦的煎熬
陳進福妹婿聆判後表示,謝依涵明明謀財害命,殺兩條人命,卻沒被判死刑,不能接受判決,會和律師討論提上訴。他說,雖然謝依涵被判連帶賠償近1000萬元定讞,但事實上1毛也沒賠。
陳進福妹妹說,無法接受這個判決,我很不服氣,應該判謝依涵死刑,才能安慰我哥哥、嫂嫂在天之靈。陳進福妹婿說,家屬只求真相,不滿謝依涵編出第5個版本,誣指陳進福在家如何與她親熱,根本沒證據。
陳家委任律師魏憶龍指出,法院的判決應該要符合人民的期待,謝依涵犯下這種傷天害理,而且犯罪後還一直用沒有證據的說法污名化被害人,在家被害人傷口撒盬,會等收到判決書後再委託檢察官提出上訴。
▼陳進福妹妹說,不能接受改判謝依涵無期徒刑,判她死刑才能兄嫂在天之靈。記者劉峻谷/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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